中国式基层管理思维——连坐担责

2015-10-20 Q帝 权谋文摘

株连九族和连坐法“以有罪累及无罪”,不符合现代法律的“罪责自负”原则,也不符合 “冤有头,债有主”的观念。但是,没有这种连坐和株连也存在一些问题,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,也不利于社会自我治理和自我约束,从而减少犯罪和对罪犯的惩戒。 中国古代的株连九族和连坐法。 株连九族指的是一人犯死罪,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制度, 古代九族人指直系亲属和配偶,包括父族四(指自己的一族,包括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一家、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、出嫁的女儿及外孙一家)、母族三(指外祖父一家、外祖母的娘家、姨母及其儿子一家)、妻族二(指岳父的一家、岳母的娘家)。中国历史上,明令宣布族刑的是夏启和商汤。 秦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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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连坐担责 利益共同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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