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谋话术:任人唯亲的绝妙解释
【出处】《资治通鉴》第239卷 唐纪55
【原文】上尝于延英谓宰相曰:“卿辈当为朕惜官,勿用之私亲故。”李吉甫、权德舆皆谢不敢。李绛曰:“崔祐甫有言,‘非亲非故,不谙其才。’谙者尚不与官,不谙者何敢复与!但问其才器与官相称否耳。若避亲故之嫌,使圣朝亏多士之美,此乃偷安之臣,非至公之道也。苟所用非其人,则朝廷自有典刑,谁敢逃之!”上曰:“诚如卿言。”
【译文】宪宗曾经在延英殿对宰相们说:“你们这些人应当替朕珍惜官位,不要用官位偏袒亲戚故旧。”李吉甫、权德舆都推脱说自己没有那样的胆量。李绛说:“崔祐甫说过:‘既不是亲属,又不是故交,无法了解一个人的才能。’对自己了解的人尚且不能够授予官职,对不了解的人又怎么敢授给官职呢?只须过问一个人的才能和器识与所授官职是否相称而已。倘若规避亲戚故旧的嫌疑,使本朝缺欠人才济济的局面,这便是苟求自安的臣下,并不符合大公无私的原则啊!如果任用的人是不合适的,朝廷自然会有刑罚相加,有谁敢逃避呢!”宪宗说:“诚然如你所说。”
【解析】所有的人,都痛恨任人唯亲。很多人也不敢公开的任人唯亲,都想避嫌,但是大权谋家,李绛的这段话,直接就颠覆了大家的认知,让这个看上去很美的理论,立刻土崩瓦解。
“崔祐甫有言,‘非亲非故,不谙其才。’谙者尚不与官,不谙者何敢复与!但问其才器与官相称否耳。若避亲故之嫌,使圣朝亏多士之美,此乃偷安之臣,非至公之道也。苟所用非其人,则朝廷自有典刑,谁敢逃之!”这段精彩的话术,权谋网给大家详细分析,内部的逻辑结构。
1、崔祐甫有言,“非亲非故,不谙其才。”【名言切入】
李绛为了增加自己说话的信服力,直接引用了唐玄宗时期的名臣,崔祐甫的名言,这是很多人说服别人都擅长的开头话术。如果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,会让人从动机以及影响力上找到把柄。非亲非故,怎么能够知道一个人的才能呢?这么中立的话术,从对人才的了解上,找到了切入点。
2、谙者尚不与官,不谙者何敢复与!【概念替换】
从了解人才这个角度,替换了亲故的概念。用人,最关键的就是了解,如果不了解,怎么能够给他官职呢。而自己对亲故恰恰是最了解的。所以,想用人,就只能用自己人,才最了解,最放心。这就是从身份属性的亲故,变成了,熟悉和不熟悉的问题。不熟悉的人,怎么敢推荐呢?
3、但问其才器与官相称否耳。【人才标准】
核心的关键不是亲故,任用人才的标准和亲故没有关系,而是要看看是不是能力和官职相称。如果人尽其才,这就是好的,如果尸位素餐,那么这就是坏的。这个标准是个人才的客观标准。任人唯贤,不避亲故,真正做到惟贤是举。
4、若避亲故之嫌,使圣朝亏多士之美,此乃偷安之臣,非至公之道也。【正面论证】
如果因为不使用有能力的人,是因为避嫌的缘故,而不推荐,这恰恰不是一个公心,是偷安之臣。缺乏一个大公无私的心。所以,推荐自己熟悉的人,去做某个位置,恰恰能够最大能力找到最适合的人,不能认为避嫌,导致人才流失。
5、苟所用非其人,则朝廷自有典刑,谁敢逃之!【方面论证】
如果使用自己的亲故是夹带私活,让不适合的某些人做到位置上,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,不是还有法律管这么,所以,不怕出问题,出问题直接拿下。谁能保证好人,能力在位就不会贪腐变坏呢?所以,做好后期的考察工作就行了。
唐宪宗听完李绛的这段话,立即被说服了。这个五部的完美逻辑结构,从切入点,到概念替换,到标准的提出,到正反两方面的论证。这个任人唯亲的说法,立即就站不住脚了。呵呵,是不是自己看完后也觉得颇有道理?这就是话术的魅力,以偏概全的说服术。找对切入点,几乎就能够引导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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